教育

广东: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名额不低于50%

时间:2021/4/24 10:40:09  来源:华南一线  评论:0
内容摘要:华南一线讯:4月23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和《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下称“日程表”)。实施办法强调,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

华南一线讯:4月23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和《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下称“日程表”)。

实施办法强调,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

高中阶段学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招生机构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实施办法强调,高中阶段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和市考招机构应按照“学校负责、考招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符合相关学校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中阶段学校自行确定,高中阶段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普通高中和生源充足的中职学校,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科学制订本校的录取原则,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日程表显示,4月30日省招生办将公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跨市)招生计划;4月30日前,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上报学校招生章程。5月25至31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进行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采集。6月26至28日,委托省命题的地市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此外,各市招生录取工作应于7月下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20日至25日之间开始,7月底之前结束。

0

※ 华南一线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南一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南一线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南一线网站"。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华南一线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华南一线网站编辑部 电话:159-1758-5775。 

相关评论
评论者:      验证码:  点击获取验证码
Copyright © 2016-2023 华南一线 www.huanany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52685号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