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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趋势明显 年均增长近五成

时间:2018/9/15 7:40:56  来源:华南一线  评论:0
内容摘要:华南一线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称,该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长49.06%,快速增长趋势明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2014年至2017年,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等案件约...

华南一线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3日称,该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长49.06%,快速增长趋势明显。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2014年至2017年,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等案件约4.6万件,受理的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长近五成,快速增长趋势明显。

广州互联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涉互联网案件在未来几年内仍会有较大幅度增长。在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案件中,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约1万余件,占涉互联网总案件超过六成,其次是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

例如在“确定谁是‘海外代购’的卖家”方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例称,广州市民王某在网上药房购买10瓶澳洲某品牌蜂胶胶囊,上述商品无中文标示和进口食品《检测检疫证书(卫生证书)》,也无药品和保健食品批文等。王某认为,该药房的商品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起诉请求,药房被判退回货款2580元(人民币,下同)并予以十倍赔偿。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海淘”“海外代购”“海外直邮”,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平台的规范化经营等问题。上述药房虽在其网站上标注案涉产品为“澳洲直邮”,但此种运输方式对其与王某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并无实质影响,且药房无法提供证据证实是王某委托其在境外购物。根据王某提交的证据,案涉产品确实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故药房应承担其作为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春和介绍,当前涉互联网案件纠纷增长速度极快,而在各大电商平台自行处理或其它尚未进入司法领域的网络纠纷更是数量惊人。下一步,广州法院将挂牌成立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互联网审判领域诉讼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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