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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整治校园食品安全 取缔不具备食堂经营条件的单位

时间:2019/10/21 11:07:43  来源:华南一线  评论:0
内容摘要:华南一线讯:在召开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近日,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专项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制定有效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扎实有效推进,狠抓广东省部分教育机构在落实食品安全主...

华南一线讯:在召开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近日,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专项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制定有效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扎实有效推进,狠抓广东省部分教育机构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联合行动中,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并结合整治重点开展部署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源性传染病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八个确保,四个规范”传达到全省每一位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食堂负责人;对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向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组织落实好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对不具备食堂经营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与全省26171名学校(园)长、食堂负责人签订《广东省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明晰校长(园长)职责,实行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抓好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积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承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而造成失误中毒、食源性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将承担全部责任,进一步压实学校校长(园长)的主体责任。

此外,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要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每天开展自查,并在“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中填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检查内容;通过规范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进货查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切实把“八个确保,四个规范”落实到食堂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要求,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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